雖然該系列幾個月前就結束了權力的遊戲繼續令人著迷。為了讓重返校園變得更加愉快,為何不重新投入權力的遊戲,試圖發現所有最微妙的歷史參考。在研究了宗教、婦女的角色和中世紀暴力之後本系列文章,然後是銀行的角色、賣淫的願景以及倒置的原因,我們將在第三部分討論亂倫、同性戀和紋章的問題。
維斯特洛亂倫
在權力的遊戲其中,也不乏禁忌。除了,本劇以詹姆和瑟曦·蘭尼斯特的亂倫關係開始。這種亂倫關係在兩個層面上都很嚴重:首先是它的意義(女王有通姦關係,她的孩子不是婚生子女),而且與兄弟姐妹上床也是一種嚴重的罪過。然而,我們知道坦格利安家族很早以前就打破了這個禁忌。提醒一下,被稱為「征服者」的伊耿·坦格利安一世娶了他的姊妹維桑尼亞和雷妮絲·坦格利安為妻。
但歷史上亂倫的景象又如何呢?首先,應該說,亂倫隨著時代和地域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欣賞,亂倫的概念本身也隨著時間和地點的不同而改變。例如,法國國王娶了自己的表弟為妻,根據法律,這不是亂倫關係,而是近親關係。亂倫是被禁止的,近親關係是被允許的。聖經中的宗教(基督教、伊斯蘭教和猶太教)也針對亂倫制定了許多立法。因此,在舊約中,利未記第18章,它說:“任何人都不應該接近他的親戚來發現她的裸體」。《古蘭經》第 23 節 surah安尼薩',寫道:“禁止與您接觸的是您的母親、女兒、姊妹、姑姑和姑姑、兄弟的女兒和姊妹的女兒、母乳餵養您的母親、奶姊妹、您妻子的母親、您監護下的媳婦與您完婚的女性。「從這個事實你就會明白亂倫的概念是緊密相連的(以至於第一個依賴第二個)。例如,如果一種文化判斷表兄弟姊妹不是近親,那麼他們就不會被認為是亂倫夫婦,而是近親結婚。
然而,如果認為亂倫的譴責要等待聖書宗教的出現,那就錯了。例如,在羅馬,亂倫的概念存在並已立法。一名亂倫的婦女和男子也被判死刑。然而,我會被告知,卡利古拉皇帝因其與妹妹朱莉婭·德魯西拉的亂倫關係而聞名(這場婚姻也激發了編劇團隊的靈感)角鬥士對於康茂德這個角色)。此外,在一篇精彩的文章中,題為卡利古拉:野獸覺醒歷史學家、希臘羅馬世界專家凱瑟琳·塞勒斯 (Catherine Salles) 寫道:「17 歲的少年卡利古拉 (Caligula) 被他的妹妹們初露端倪的魅力深深吸引,據傳言,他會毀掉小德魯西拉 (Drusilla) 的貞操。有一天,當他們正在做愛的時候,他們的祖母會讓他們大吃一驚。成為皇帝後,卡利古拉與他的姊妹們保持著密切的關係,她們成為宮廷中最重要的女性。[...]和童年一樣,卡利古拉與德魯西拉有著特殊的關係,德魯西拉被視為皇后。」然而,重要的是要正確看待事物,並盡可能多地看待這個問題。事實上,在另一篇題為“「凡事過度都是一種惡習」,凱瑟琳·塞勒斯警告說:“我們也必須質疑獻給皇帝的文本的真實性[羅馬書],塔西佗、蘇托尼烏斯、迪翁卡西烏斯的歷史書籍,然後從 3 世紀開始歷史奧古斯都。這些都是真正的控訴行為,是對王子們的嚴厲控訴。對於大多數皇帝的統治時期,我們沒有確切的版本。有些文本是基於敵對的同時代人傳播的八卦:因此,亞歷山大的塞內卡和斐洛講述了卡利古拉的恐怖,因為他們有一些事情要抱怨。目前對這些皇帝歷史的研究表明,某些「可恥」行為必須在像徵性背景下理解,例如尼祿的兩次與男性的婚姻,這讓同時代的人感到震驚:它們實際上是東方宗教的入會儀式。」如果卡利古拉和茱莉亞·德魯西拉之間的亂倫關係確實只是謠言,沒有任何切實的事實,那麼這清楚地表明了亂倫在羅馬可能產生的深刻負面形象。
但什麼樣的文化能夠激發坦格利安家族的亂倫關係呢?在我看來,最明顯的答案是法老埃及。我們有幾個著名的亂倫案例,其中最著名的是拉美西斯二世(已知與他的兩個女兒育有孩子)和克利奧帕特拉,後者先後嫁給了她的兄弟托勒密十三世和托勒密十四世。此外,在2007年至2009年間,遺傳學家證明圖坦卡門將是阿肯那頓(法老,而不是饒舌歌手)與他的一個姊妹所生的兒子。坦格利安家族的動機也與法老的動機非常相似:王室內部的亂倫婚姻可以透過將所有其他貴族家族排除在血統之外來限制對王位的要求。一些歷史學家也認為,亂倫婚姻讓王室家族(印加人也有這種做法)顯示了他們的無所不能,因為他們證明了他們無視管理凡人的法律。讓我們記住,埃及的伊西斯和歐西里斯、希臘的宙斯和赫拉等幾個神都是亂倫的。這個假設很符合坦格利安家族的氣質:透過閱讀火與血講述了丹妮莉絲祖先征服維斯特洛的故事,我們了解到征服者伊耿一世的狂妄自大到了何種程度。此外,一切都讓我們承認坦格利安家族是非凡的:他們的頭髮和眼睛都有特殊的顏色,而且他們似乎與龍有聯繫。因此,亂倫關係將進一步證明他們的過度行為,從而使王朝顯示出他們的優越性。
但坦格利安家族和蘭尼斯特家族這對被詛咒的夫婦並不是維斯特洛唯一已知的亂倫民族。在第 4 季中,奧伯倫·馬泰爾告訴多恩,兄弟姐妹關係不會受到懲罰。然而,我們在這裡也必須有所考慮。如果多恩確實具有東方靈感,尤其是來自安達盧斯,正如我們在本系列文章的第二部分中所證明的那樣,歷史學家加布里埃爾·馬丁內斯·格羅斯(Gabriel Martinez-Gros) ,南泰爾大學“中世紀歷史”榮譽教授,安達盧斯歷史專家在一篇題為“多恩,東方氣息那 ”不言而喻,亂倫在安達盧斯是不被允許的,我們不知道有什麼例子可以激發編劇的靈感」。
《權力的遊戲》中的同性戀
另一個(當時)很重要的性禁忌權力的遊戲: 同性戀。在這個問題上,該系列很有趣。我們記得這個問題很重要,特別是在第五季和第六季中,洛拉斯·提利爾因與包括藍禮·拜拉席恩在內的眾多男人發生同性戀關係而受到指控、監禁和審判。但為了從歷史的角度充分理解這個問題的複雜性,我向你推薦一個奧蓮娜·提利爾對話,洛拉斯的祖母,提利爾家族的女族長,泰溫·蘭尼斯特,在第三季第六集中。奧蓮娜並沒有讓自己大吃一驚,而是打電話給她的孫子“吞劍者”,然後說這種類型的性行為在高庭並不被禁止,不像亂倫(而且砰!)。奧蓮娜甚至更進一步,詢問泰溫關於他假設的同性戀的問題。突出光線並比較這兩個事件是很有趣的:這一方面是奧蓮娜·提利爾與泰溫·蘭尼斯特的對話,另一方面是大麻雀領導的信仰武裝對洛拉斯·提利爾的審判樹葉。因為就其本身而言,這兩個場景完美地說明了西歐中世紀性觀念的演變。
因為我們從奧蓮娜和泰溫的對話中學到了什麼?嗯,那儘管從理論上來看同性戀是被禁止的,但從實踐角度來看它仍然是被接受的。事實上,自天主教會誕生以來,教會對同性戀的譴責很少被實施。原因很簡單,同性戀在修道院和武士團體中很常見。在一篇文章中,標題為在中世紀,同性戀並不是禁忌歷史學家讓·韋爾登 (Jean Verdon) 講述了一個有關當局(教會和王室)與同性戀之間關係的啟發性軼事:“儘管查理曼大帝驚訝地發現某些僧侶實行雞姦行為,但他並沒有發表任何壓制同性戀的文字。然而,一項法令建議神父和主教壓制這種性行為,但沒有表明任何制裁。「這種沒有製裁的情況很能反映當時的情況。此外,獅心王理查(1157-1199)並沒有隱藏他的同性戀,這是一個公開的秘密。在他的會議上12世紀的浪漫情懷與同性戀:困境與詛咒之間中世紀歷史學家、宗教和知識問題專家達米安·博凱 (Damien Boquet) 報告說許多修道院的經文都提倡同性戀,而教會對此並不擔心(埃爾雷德·德·里沃克斯的著作尤其如此)。
如果早在11 世紀,許多牧師就對同性戀問題及其立法感興趣,例如皮埃爾·達米安(Pierre Damien),他將雞奸的概念引入教會法(請注意,當時雞姦涉及所有不用於生育的性行為,包括口交和性交)自慰),直到 13 世紀,教會才開始真正壓制同性戀行為。因為教會要打擊異端,而當時的同性戀就屬於這一類。同性戀者被描述為“buggers”,這個詞源自“保加利亞語”,保加利亞被認為是異端邪說的中心。在一篇 1260 年的論文中,題為喬斯提斯與比目魚之書,據說:「當一個人被懷疑有惡作劇時,他必須被關進監獄。教會的人們必須對他進行信仰審判,並請求信仰。如果他被定罪,國王就會把他處死。一個被證實是雞姦者的人必須失去他的睪丸,如果他再犯第二次,他必須失去他的陰莖;如果他第三次這樣做,他就必須被燒死。這樣做的女人每次都必須失去肢體,第三次必須被燒死。他們所有的財產都屬於國王。「換句話說,針對同性戀者的法律收緊發生得非常突然,該系列精彩地闡釋了同性戀觀念歷史上的這段精確段落權力的遊戲,就是我們上面提到的兩個場景。
但洛拉斯·提利爾並不是該系列中唯一的同性戀角色。像許多多恩人一樣,奧柏倫·馬泰爾是眾所周知的雙性戀者。。此外,我們在第四季中看到他和小指頭的秘書在一起。在他的文章中多恩,東方氣息歷史學家加布里埃爾·馬丁內斯·格羅斯(Gabriel Martinez-Gros)(我們在討論亂倫時引用了他)寫道:“同性戀在多恩據說是合法的。[...]當然,同性戀在中世紀的伊斯蘭世界無疑比在西方更普遍或更被容忍。但它在文本中幾乎完全是男性化的,與系列所暗示的不同,並且像古代一樣,與長輩對青少年的浪漫啟蒙有關。在閱讀這篇引人入勝的文章中的這段話時,澄清一些事情也是適當的。看法相反,《古蘭經》並沒有明確譴責同性戀。然而,公開譴責同性戀。9世紀至11世紀穆斯林法學家中的雞姦與男子氣概,歷史學家穆罕默德·梅齊亞內 (Mohammed Mezziane) 回顧說,關於懲罰同性戀的問題,事實上存在著真正的法律模糊性,鑑於沒有人證明這些聖訓確實來自穆罕默德。許多法學家懷疑這些聖訓的真實性。其中包括15世紀遜尼派法學家伊本·哈吉爾·阿斯卡拉尼(Ibn Hajar al-Asqalani),他被稱為聖訓科學的「忠實者指揮官」(阿拉伯語為阿米爾·穆米寧)。
最後,亞拉·葛雷喬伊也是一個角色(這次是女性),以同性戀而聞名。正如我們在本系列文章的第二部分中已經說過的那樣權力的遊戲和歷史,鐵生子的靈感來自斯堪的納維亞。但在中世紀的斯堪的納維亞半島處理同性戀問題相當困難。系列如優秀維京人邁克爾·赫斯特(Michael Hirst)似乎想證實這樣一個事實:同性戀即使不是普遍存在的,至少在斯堪的納維亞中世紀是被接受的。問題是當我們試圖研究北方文化中的同性戀時,有幾個因素似乎是自相矛盾的。如果我們參考這些文本,並且如果我們認為它們雄辯地講述了一個民族的習慣和習俗,那麼我們就可以假設同性戀是被接受的。在赫爾加克維達·洪丁斯班 I英雄辛弗喬特利 (Sinfjotli) 誇耀自己是古德蒙德爾 (Gudmundr) 國王生下的九隻幼崽的父親。對許多解經家來說,很明顯,如果辛弗喬特利吹噓雞姦了古德蒙德,那是因為同性戀不應該受到譴責。不過,你應該知道,古斯堪的納維亞語中有一種侮辱性的詞,”埃爾吉「,允許貶低任何女性化或非男子氣概的人。這就是歷史學家的問題開始的地方......一些歷史學家認為這個詞「傳送「在斯堪的納維亞半島的基督教化過程中被妖魔化,因此,女性化和同性戀成為斯堪的納維亞文化適應的固有過程。其他歷史學家質疑這項假設。如果 ”傳送「一直以來都是一種侮辱,如果任何非男子氣概或被認為女性化的態度都受到誹謗,那麼同性戀也是如此嗎?Sinfjotli 和 Gudmundr 的故事難道不能以其他方式來理解嗎:雞姦中主動的演員會被視為陽剛的演員,而被動的演員會被視為女性化的、“傳送「?尤其是為了強調古德蒙德爾國王的女性化,事實上他沒有男子氣概,後者生下了後代。
七國王國的紋章
在維斯特洛,紋章(即允許識別貴族家庭的徽章系統)非常重要。每個偉大的家族都有自己的徽章:史塔克家族的狼,蘭尼斯特家族的獅子,拜拉席恩家族的鹿,坦格利安家族的龍,塔利家族的魚,提利爾家族的玫瑰,莫爾蒙家族的熊等等。即使是新家庭也會試圖強加他們的徽章。對於小指頭來說尤其如此,他創造了自己的標誌:一隻知更鳥。
有趣的是,維斯特洛的徽章意義也深受貴族家庭與自己徽章的關係的啟發。可以透過多種方式選擇標誌。首先,該圖像可能是暗示性的,因為該圖像可能與家族的名字或他們的封地有聯繫。以提利爾家族為例,他們以玫瑰為族徽,以向他們的據點高庭致敬。在法國,約翰國王的兒子讓·德·貝裡公爵採用了一隻熊作為他的標誌。它的據點在布爾日,其守護神正是聖烏爾辛(Saint Ursin,也稱為聖吾爾)。
家庭也可以選擇他們的基於所選動物所象徵的價值的標誌。例如,當蘭尼斯特家族採用獅子作為標誌時,我們懷疑這並不是對貓科動物的愛,而是出於展示它們的偉大、象徵它們的威嚴的願望,獅子在流行的形像中被稱為“獅子”。因此,許多家庭,無論是貴族還是皇室,選擇獅子作為他們的象徵也就不足為奇了。
我們還可以根據氏族或神話象徵。對於史塔克家族來說尤其如此,他們選擇狼作為他們的象徵。請記住,在文學傳奇的第二卷中,列王的紛爭,我們在第五章中了解到,根據傳說,史塔克家族有狼血統。在書中專門介紹冬季之王的章節中傳奇的起源,我們也了解到史塔克國王(名字尚未流傳下來)會在狼戰期間取得勝利。根據歷史學家洛朗·哈布洛特(Laurent Hablot)的說法,中世紀紋章和標誌手冊n 在一篇題為標誌性動物,解釋說:
英國國王理查二世(1367-1400)和法國國王查理六世(1368-1422)同時採用白鹿作為他們的座右銘:戴上王冠,拴上鍊子,為理查而臥。(富哈特,“富鹿”),頸上戴著王冠,並飾有查理六世的翅膀。指被凱撒或查理曼等英雄捕獲的神話中不朽的白鹿,象徵這些王子對永生的渴望[...],這些鹿徽記也強調了王權和主權正義的類似基督的本質。
最後,某些家族選擇他們擊敗的神話動物或怪物作為象徵。我們記得,在想像中的紋章中,亞瑟王可以用一條龍來象徵,象徵他夢想中戰勝龍的勝利(在卡默洛特)。在維斯特洛,坦格利安家族就屬於這一類。坦格利安家族選擇龍作為他們的象徵,象徵著這個王朝成功地馴化了龍,因而戰勝了龍的毀滅性。(另請注意,坦格利安家族的象徵也可以用另一種更微妙的方式來理解:如果獅子是地球之王,那麼他就不是空中之王,因此獅子扮演了空中之王的角色。龍因此丹妮莉絲·坦格利安通過保留她祖先的形象,選擇了三重含義:她既是征服者,又是馴化最後幾條龍的人,並且不生活在枷鎖之下。蘭尼斯特家族。